《福建省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解读
来源: [商务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7-03-13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近年来,我省实体零售发展遇到了较大困难,商业网点过于密集、低价同质竞争激烈、物业租金和人工成本上升较快,当前粗放式发展难以持续。同时,国内消费结构升级又呈现新变化、新趋势:消费层次从满足温饱向追求品质转变,消费方式从线下向线上转变,消费内容从商品为主向服务为主转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国办发〔2016〕78号),针对当前实体零售行业遇到的困难,为支持我省实体零售转型升级,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福建省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闽政办〔2016〕206号文)。一方面是支持引导实体零售调整商业结构、创新发展方式;另一方面是政府部门优化实体零售发展环境,强化政策支持。重点内容如下:
一、调整商业结构。适应当前消费结构升级需要,引导企业调整区域结构,从大城市转向县乡市场,完善农村地区零售、快递服务网络;引导企业调整业态结构,从单一的商品销售转向多元化体验消费;通过品牌创建、商品追溯体系建设和展销活动,引导企业提高商品品质。
二、创新发展方式。依托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或行业中介组织,通过提供技术、管理、咨询、信息等支撑服务,鼓励发展自动售药机,推进商贸物流标准化试点,建设邮政业综合服务平台,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和内外贸一体化融合发展。
三、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建立城市大型商业设施用地出让和城市大型商业网点建设听证论证制度。实施企业证照发放、名称申报、住所登记等方面的便利化改革,取消或简化部分消防备案和检查,支持连锁企业设立或变更非企业法人门店和配送中心,并简化主要证照变更手续。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允许品牌连锁便利店现场制售熟食和设置便民药柜的政策,要求出台实施细则。对零售环节检查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在商品票证齐全且商家无过错的情况下,公开通报时合理确定生产者、经营者责任义务。
四、强化政策支持。落实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取消税务发票工本费,开展商贸企业自主选择执行行业平均电价或峰谷分时电价试点,落实国家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改革方案,继续加强财政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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